A)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或编委批文、或身份证的复印件一式2份;若以自然人名义申请的须附送其本人的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意:复印件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含有红印),或彩色扫描、影印的电子格式文件。
B)备带与申请人单位名义一致的公章,若以自然人名义申请的,只需要其本人签字。如不能带公章直接办理的话,请将准备好的手续带到我所先行电脑录入打印后,再带回去盖章后送来;
C)商标图样:若商标图样指定颜色,请提交8张彩色稿件和2张黑白稿件;若商标图样不指定颜色,请只提交8张黑白稿件。规格:最大的一边不大于8CM,不小于4CM。或者将商标图样制作成JPG格式的图片,通过U盘或电子邮件送交。建议商标图样最好不指定颜色,以方便使用;
D)确定好申请商标的类别和所指定的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具体规范名称。建议申请人到我所,向工作人员介绍贵单位的商标使用及经营发展情况,由我所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指导,以最终确认申报的具体名称。
E)特殊规定:在报刊、杂志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的,请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厅(局)颁发的报纸、杂志登记证复印件。以肖像当作商标的须提交其本人同意声明的公证书。
F)提交申请的费用:1800.00 (一标一类,每类申报同类的十个商品或服务项目,若同类内每超一个,须多交100元申请规费。)
特别提醒:商标申请前须进行商标查询及专业咨询,因为商标注册审查的时间,顺利也需要一年,同时商标申请进入受理后商标申请的费用按规定不予退还。